伊斯坎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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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忙 2022见

【90°夏至】我的人马朋友 [祺鑫]

鹿角解 蜩始鸣 半夏生


灵感来自est em老师的Equus。

标题和开头的节气是应活动要求,与文章内容无关(但其实非常巧合地有关系)。设定上程程比嘉祺高一个年级(并不重要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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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爷爷爱马。他在老家的草场上建了一座大马厩,里头养了五匹神气漂亮的退役马术马。这五匹马虽然成绩平平,没有做种马的价值,但都出身名门,器宇轩昂,仿佛拉太阳马车的神驹。尽管如此,丁爷爷最爱吹嘘的却不是这五匹骏马,而是邻居家的马嘉祺。

爷爷总是说,马嘉祺祖上是最纯正的大宛良马,世世代代伴君征战,是沙场上最勇武的战士。周穆王的绝影,足不践土;曹玄德的爪黄飞电,英姿飒爽;萧道成篡宋,骑龙骧将军进承明门,震慑全殿。马嘉祺的身体里头,流的就是这高贵英武的赤血。

丁程鑫左看右看,也看不出什么足不践土、英姿飒爽来。马嘉祺又瘦又矮,人身部分比丁程鑫小了一个尺码,以马身站立时,也只比丁程鑫高半个头。那四根火柴棍一样的腿,毋论飞奔不践土,光是支在地上就教人担心要散架了。

丁程鑫对爷爷说,莫不是马嘉祺在家没被喂好吧。爷爷您马厩里的阿加莎,十一岁时多高大威风。

爷爷敲了敲丁程鑫的脑袋:“马能活三十年,十一岁就是壮龄了。人马跟人活得一样长,十一岁时跟你一样,还是个小孩呢!”

“那马嘉祺能活很久咯?”

“跟你一样久。”

“太好啦,”丁程鑫兴高采烈地说,“那我们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了!”

另一边,马嘉祺则没那么高兴。丁程鑫给他起了个外号,叫“小火柴”,这让他相当不服气。较之于同龄的人马,马嘉祺确实发育得缓慢,但和人类比力气可是绰绰有余。

丁程鑫说:“你既然那么有力气,怎么从来不答应驮我?我家的闪电才四岁,算来也跟你年纪差不多,人家已经可以驮动两个我了。”

驮就驮呗!马嘉祺让丁程鑫骑到背上,在草场上兜起风来。这是马嘉祺第一次载人,重心不稳,头几步走得小心翼翼。丁程鑫用双腿吧嗒吧嗒地夹马嘉祺的马肚,喊道快一点嘛,快一点撒!马嘉祺想起昨晚看的古装剧里主角策马奔腾、追杀夷族的样子,一股热血冲上脑门,撒开蹄子就跑。

丁程鑫觉得刺激极了。他抱着马嘉祺的腰大喊大叫,结果在颠簸中咬了舌头,痛得惊呼一声。马嘉祺回头想问怎么了,但他本就跑得不稳,回头时身子一斜,蹄子一软,一人半马从坡顶滚到坡底。

丁程鑫在脑瓜上摔了个大包,静养三个月。

马妈妈怒不可遏:“平时连重物都不让你驮,你倒竟敢载人了,还跑得那么快,真是胆大包天!”

马,大都稳重温和。马嘉祺却皮得像只猴。他哥哥受不住闹腾,坚决要跟马嘉祺分房睡觉。丁程鑫在学校时乖乖糯糯,每逢放假回到老家,心也跟着马嘉祺变野。早上一起床俩小孩去林子里晃悠,下午玩饿了才一身泥土地回家。

这一摔,使丁程鑫哪都去不了。马嘉祺也哪都不去,天天到丁程鑫屋里陪他。捕鱼摘果追松鼠,变为听歌看书打电动。

丁程鑫并不生气,反倒因为推迟上学而蛮开心的。他对马嘉祺说,小火柴,我没说错吧,你就是弱不禁风嘛。

马嘉祺满心愧疚,被叫讨厌的外号也不在乎了。他蜷缩起蹄子卧在床边,头靠在枕头旁,说:“我妈不让我载人了。等我十六岁成年后再让你骑,那时候我肯定强壮多了,一定不会把你摔下来。”

半夜,丁程鑫翻身压到了伤口,迷迷糊糊醒了。屋子里立着个庞然大物,吓得他大喊一声,差点滚到床下。开灯一看,才发现是马嘉祺靠在墙上睡觉。他们看动画片到深更半夜,马嘉祺索性留宿了。

“你怎么站着睡觉啊。”丁程鑫手捂胸口,大喘着气。

“马本来就站着睡觉。”马嘉祺说。

丁程鑫掀开被子,往旁边挪了挪,拍拍空出来的位置,说:“上来吧。”

马嘉祺迟疑地撩了撩蹄子,说:“算了,你床太小。”

“没关系。你蹄子洗干净了吧?”

“进你家门口前就洗了。”

“那上来嘛。”丁程鑫把枕头拍得松松软软,把床单也抚得平平贴贴,充分向马嘉祺展示床的舒适性。他眨巴着眼睛说,“我想抱着你睡。”

最后床垫还是往下陷了陷。丁程鑫满意地把头凑到马肚皮上。马嘉祺用前后蹄把他扶住,说:“这样你就不会翻身碰到伤口了。”

之后的日子,马嘉祺再也没回家睡觉。每天晚上,丁程鑫都亲自把马嘉祺带到爷爷的马厩里洗澡。他喜欢梳软软的马毛,喜欢突然加大水管的水流来个千年杀,喜欢把马嘉祺洗成橙子的味道然后抱着他睡觉。洗澡成为他们新的娱乐活动,不在马厩里闹一小时是不会洗完的。

马哥哥清闲了一阵,反而格外想念,跑到丁家想把弟弟带回家住。马嘉祺正和丁程鑫在床上午睡。哥哥见到此景,默默退出房间,回家同父母说:“你们小儿子不想当马,只想当人啦。”

两个山霸王就这么在室内黏糊了三个月。丁程鑫渐渐不头疼了,立刻想当回山霸王。他被憋得要命,脑子里冒出好多新想法。

他对爷爷说:“您能不能给我做个小马车啊?很简单很简单那种,一个木箱带四个轮就行。马嘉祺不能驮我,那可以拉着我走嘛。”

爷爷没敢敲他负伤的脑袋,改揪了揪他的鼻子,说:“你怎么还想着玩,开学都一个月了……”

丁程鑫赶紧捂着脑勺说头痛,可惜没逼出一滴泪水。

爷爷说,好日子到头了,回去做你的城市小少爷去!

于是只好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回城里上学。丁程鑫上车前和马嘉祺来了场肝肠寸断、永世不见的道别,上车后却立马又开始热聊。他给备注名“小火柴”发短信:“记得吃多点,长壮点,不然明年我比你高了。”

小火柴回复:“今日你看我不起,明日我驮你千里江陵一日还。”

丁程鑫把诗词复制到百度搜索栏。

“额额这好像说的是船……”




初中之后,学业压力陡增。丁程鑫时隔三年再回到爷爷家,马嘉祺已经比他高两个头了。

“你……”丁程鑫仰着脖子,“你趴下跟我说话吧。”

他给马嘉祺找来条毛毯垫肚皮,自己也在毯子上跪下。这样一来,他们的高度就差不多了。马嘉祺光顾着纵向长个,横向上还是细瘦。丁程鑫捏了捏马嘉祺的手臂,说:“还是小火柴啊。”

马嘉祺笑着说:“是长火柴了。”

丁程鑫发现马嘉祺变得沉稳不少。猴脾气没了,甚至还有点拘谨羞涩起来。两年间他们的联系递减,短信衰落微信崛起后,更是没了往来。丁程鑫说:“对了,你有微信吗,我们加个微信吧。”

马嘉祺说,还没呢。

“你注册一个呗。用微信的人越来越多了。”

人马大多是自然主义者,对科技抱抗拒态度。马嘉祺家已算是思想很摩登的。马嘉祺甚至先于丁程鑫拥有了Wii U,那个寒假他们俩几乎没踏出家门过一步。

此时此刻,马嘉祺注册微信,丁程鑫看他注册微信,丁爷爷进屋看到此景,说:“你两个傻坐着干什么?话也不讲一句。小时候不是可会闹,有可多话要讲吗?”

两人只能客气地笑笑。对老人家来讲,三年相别只如隔夜不见,但对孩子来说,三年容下多少瞬息万变。丁程鑫一时想不出该说什么,于是把跪着的膝盖又向毯子中间靠了靠。马嘉祺见丁程鑫凑近,突然伸手去拨丁程鑫后脑勺的头发。

丁程鑫愣了一下。马嘉祺的手变大变修长了不少,显得有些陌生。

“没留疤吧?”

“没留。”

“幸好,不然我罪过大了。”

一个摸头的动作,把三年的时间拉回来了一些。

午饭后,丁程鑫提议去树林里看看。这个时候,河边的草地里应该正在结桑泡儿。马嘉祺说他昨天才去采了一篮,草地里恐怕不剩几个熟成的,若丁程鑫想吃,他可以回家洗一盘端过来。

他的下一句话是,或者你可以来我家玩。但丁程鑫抢先一步说:“哎呀,陪我去嘛。”

两人照老样子,从马厩旁边的小道进入树林。小道是世世代代踩出来的,丁程鑫和马嘉祺是当代的维护者。径通溪流,溪流通湖泊,湖泊通河,河通大江大峡。曾经丁程鑫突发奇想,想顺着水流去看三峡。他问爷爷要了地图,和马嘉祺一起研究了一下午,也没在地图上找到树林里的那条小溪。

诸如此类半天时间便夭折的计划,他们还做过好多。丁程鑫记忆中最野蛮最无厘头的部分,全都跟老家和老家的马有关。在学校他津津乐道,写作文十有八九也是写爷爷家的事,虽说跟马嘉祺淡了关系,但多次让马嘉祺作为“一个朋友”出场——写物种平等的时候就是“我的一个人马朋友”,写童年回忆的时候就是“老家隔壁的一个朋友”,写爱护自然的时候就是“一同野外嬉耍的朋友”。在他心里的、笔头的都还是那个瘦瘦小小爱疯爱闹的马嘉祺。如今,马嘉祺安安静静地走在前面,遇到低矮的枝桠,还会绅士地替丁程鑫拂开。

草地上果然只剩青涩的果实。丁程鑫挑出几个勉强泛红的,还是被酸得砸牙。吃野果本也不是他们的目的,二人在溪边闲逛起来。丁程鑫挑了几块扁平的石头,往水面打水漂。这种耍事他向来擅长。

马嘉祺也掷了片石头,竟然跳起三下水花。

丁程鑫说:“可以啊,有进步啊。你以前一个都打不起来的。”

“那是你教得不好。后来我另找了个师父,一点就通了。”

“你师父是人是马呀?”

“怎么还能是马了。是人马啦,我同学。”

“人马学校学些什么?”

“语数英,地理历史科学……”

“那跟人类学校也没什么两样。”

“我们还要学射箭,击剑,长短跑之类的,体育课可能比你们多些。”

“那么酷啊,我也想射箭!”

“有空带你去吧。过几天是夏至节,靶场最近挺热闹的。”

夏至节形似那达慕大会,是人马的重要庆典。夏至后的第一个周六,人马们会在草场上进行竞速、射箭、击剑、歌舞等传统活动。

丁程鑫闻言,眼睛亮了起来:“诶你是不是已经到参赛年龄了?”

“嗯。我今年报了射箭。”马嘉祺有些不好意思,“你来看吗?”

“来啊来啊。”丁程鑫笑着说,“我去给你当拉拉队。”

“行,”马嘉祺低下头,蹄子撩了撩水花,说,“那我得加油了。”


没有采到野果,他们就采了一些野花。夏日的林影间生长着嫩黄的绿绒蒿,胭脂红的角蒿和白瓣黄蕊的野棉花。

马嘉祺的腿长长不少,已不便随时俯低,做引体向下时甚至摸不到腕骨。他只好充当护花使者。手上捧不下了,就索性撩起衣服兜住。

丁程鑫说,衣服会脏的。马嘉祺纵容地说,没关系。

掀起的衣角下,露出马嘉祺的小腹。那稍稍外翻的肚脐,仍是丁程鑫熟悉的样子。

除此之外,马嘉祺的一切都让丁程鑫感到羞怯。他在心里嘀咕,马嘉祺怎么变得这么三好学生,殊不知在马嘉祺心里,丁程鑫自己也变了不少。

他们各自品味着对方的变化,一个甩着手在前,一个兜着花在后,安静地走过夏花盛开的山脊。

至下午阳光最毒的时候,两人便到树下打瞌睡。丁程鑫醒来时,发现自己正躺在马嘉祺的肚皮上。睡梦中,马嘉祺用前后蹄轻轻拦着他的身子,防止他翻身,仿佛时间穿越回三年前的每一个夜晚。

短毛之中还有他熟悉的橙子沐浴露的味道。丁程鑫安下心,恍惚地又睡过去。


家里没有空余的花盆,丁程鑫便把野花插进喝剩的奶瓶里。收奶瓶的人来了,丁程鑫连花带瓶递给了送奶员:“瓶子给你,花也给你。你辛苦啦。”

送奶员大哥既没要瓶子也没要花。于是丁程鑫把奶瓶摆到马嘉祺卧室的窗台上。他自己的卧室摆了太多毛绒娃娃,找不出空地了。
马嘉祺说:“大哥看你可爱,才没找你补瓶子的钱。”

丁程鑫习惯了被夸,心安理得地感到高兴,但必须纠正道:“是看我帅。”

“好好好,帅帅帅。”

“嗯,my brother,”丁程鑫比了个大拇指,“你也帅。”

无论是帅还是可爱,送奶员大哥是真的喜欢丁程鑫,早上若是见到了,还会闲聊几句。大哥抱怨说他最近迷上喝奶茶,早一杯晚一杯,一个月胖了十斤。

丁程鑫想念起奶茶的味道来。森林虽然依然有趣,桑泡儿虽然依然好吃,但人长大之后,就不再单单满足于淳朴的乐趣。他开始盘算去县城里转转。

从爷爷家到县城有好几十里路,丁程鑫找马嘉祺商量:“要不你背我去?”

丁程鑫好了伤疤忘了痛,马嘉祺还替他记着。最后丁程鑫只好拜托了送奶大哥,让大哥回城时捎上自己。

大哥骑一辆双座小摩的,正好够载丁程鑫。马嘉祺则只能跟在旁边跑。丁程鑫在车后座上替他打气:“小马蹄,快快跑!”

马嘉祺从土路跑上公路,从公路跑进城里,衣服全被汗湿了。

丁程鑫说,这样会感冒的,不如买新的换上。

他拉着马嘉祺走向一家潮牌店,马嘉祺光看店门便发憷。人马往往穿得守旧又讲究,衬衫外套小马甲的标致英伦风,连polo衫都算是新潮。

丁程鑫无需店员叨扰,便兴致勃勃挑了好几套衣服。马嘉祺乖乖跟在后头,当移动搭衣架。他以为背上堆起的衣服大多是丁程鑫自己要穿的,谁知丁程鑫逛完一圈,拍拍他的屁股,说:“快去都试试。”

丁程鑫不仅爱打扮,还爱给别人打扮。若性别成见轰然倒塌,丁程鑫一定成为4399芭比换装和奇迹暖暖环游世界的忠实玩家。

店员安排了最宽敞的试衣间,对于人马来说也还是太小。马嘉祺的身子进去了,屁股却露在外头,试衣间的帘子垂在他的背上。

丁程鑫在试衣间外面猛拍了一下马屁股,马嘉祺哀鸣一声,用尾巴把恶作剧的手扫开了。丁程鑫转而捉住马嘉祺的尾巴,用黑色的长须辫起三股辫来。

店员被逗笑了,说:“小心你朋友要蹬你哦”

“嗯?”丁程鑫问,“你要蹬我吗?”

马嘉祺提起后蹄,很温柔,很温柔地蹭了丁程鑫一下。


衣服的上身效果超乎意料。宽大的卫衣笼在比人类更修长的身体上,显得格外有款有型。店员忍不住给马嘉祺拍了好几张照片,发到朋友圈里当宣传照,配字是“第一次见到买家秀比模特照更合适。”

丁程鑫说:“你现在是全世界最酷的马哥。”

马哥信任丁程鑫的眼光,把丁程鑫挑的衣服全都买下。他们一人一马走在商场里头,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这不仅因为马哥的行头实在拉风,还因为这座小城的商场里鲜有人马出没。

人马专用的公交与大货车同宽,电梯也需要额外的空间,另外还有商场洗手台的高度、餐厅座位的大小等等不便的细节。只有一线大都市才修建得起对人马友好的设施。

丁程鑫沐浴在众人的注目中,说:“你适合去当明星。”

“你比我好看,你更适合。”

“你该去演古装剧,人马将军,肯定很帅。”丁程鑫开始天马行空,“还有刑侦剧,你演小混混,就穿成现在这样,绝对酷爆了。”

酷爆了的马哥却被丁程鑫带进一家通体粉红的甜点店,菠萝火烈鸟棕榈树,充满时下SNS流行的元素。他们来这不是为了自拍的。送奶小哥说过,这家的奶茶好喝,水果芭菲也好吃。

店里的座位都狭小,两人挑了个靠边的桌子,好让马嘉祺屈身趴在毛茸茸的沙发椅旁。丁程鑫笑得弯了眼睛,摸摸马嘉祺的头毛,说:“你这样倒像一条小狗。”

甜点店里挤进一匹马的景象实在惹眼。四周不少人都在看他们,甚至有女生偷偷掏出手机照相。

马嘉祺汗颜,说:“当明星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?”

丁程鑫点点头。

马嘉祺说:“那小马还是愿意回家吃草。”

端上桌的水果芭菲比埃菲尔铁塔还高。水果叠奶油,奶油叠冰淇淋,麝香葡萄围绕芒果,芒果坐在猕猴桃上,马戏团一般多彩热闹。马嘉祺握着叉子,不敢碰尖上的草莓,担心引起塌方。

丁程鑫说,直接用手不就好啦,然后捷足先登抢下了草莓。他让草莓在生奶油里翻滚了一圈,喂到马嘉祺嘴边。

马嘉祺下意识地头往后退。丁程鑫撇了下嘴,说:“不吃算了。”

马嘉祺赶紧握住丁程鑫正要收回去的手腕,说:“要吃。”然后一探头,把草莓叼到嘴里。

“好吃吗?”丁程鑫随口问。

马嘉祺尝到了奶油,说:“甜。”接着又咬到了草莓,皱起眉,说:“酸。”

丁程鑫笑道:“又酸又甜,你以为你在谈恋爱吗。”


他们拿着未喝完的奶茶,走到大街上。街前,一道河水穿过小城,河两旁的树上压着无数只蝉。蝉是见不到的,只能闻其震耳发聩的鸣声。鸣声不敌道边全场三折清仓甩卖的喇叭声,喇叭声不敌沿街传来磨剪子嘞戗菜刀的叫卖。在定居大都市的丁程鑫眼里,这里不是城市,而是乡野的延伸。

丁程鑫望见磨刀师傅骑自行车远去的背影,又望见背影上方一片灿烂的碧蓝,说:“我们骑自行车回去吧。”

“我们骑自行车”,指的是丁程鑫骑自行车,马嘉祺跟着他跑。刚买不久的新衣服,很快又将被汗打湿。

从城里出来,很快就拐上一条穿越田野的水泥路。夏日绿油油的萝卜与白菜田之中,路又平又笔直,在上面撒开手骑车也没关系。丁程鑫问马嘉祺:“是自行车快还是你跑得快?”

马嘉祺说:“肯定是我跑得快啊。”

“是吗?可是你跑一会儿就累了吧?自行车很省力。”

丁程鑫说完,就两腿一蹬,冲到前面去。

马嘉祺不愿意输给橡胶轮子,立刻赶上去。自行车比不上健壮的马腿,在最初的五十米被反超。

丁程鑫从后面望到,马嘉祺奔跑的姿势轻盈流畅,还未完全成熟的肌肉已显出优雅流线的雏形,有效地蓄住力量。即使在奔跑过程中,他的人身部分也是挺直如松的。一瞬间,丁程鑫仿佛看到徐悲鸿的画。真奇怪啊,他明明没见过徐悲鸿从后面画奔跑中的马,那画中的马却仿佛活了过来,在他脑海里跑圈。

马嘉祺在前面喊道:“追不上的,别追我了。”

“哈?我现在就追上你信不信!”

丁程鑫一边哇啊啊地纵情大叫,一边拼命追逐,顶着风骑到与马嘉祺平行的肩位。马嘉祺很配合地撒腿就跑:“啊别过来啊!”

丁程鑫又将速度提高一档,正想说些挑衅的话,突然车轮压过路的缺口,整辆车不受控制地向路牙冲去。


丁程鑫是坐在轮椅上去看夏至节的运动会的。因为周遭的人都站着,所以轮椅下头还贴心地垫了小木台。这使丁程鑫像是全场瞩目的座上宾。

爷爷帮忙放置小木台时,还没忘记抱怨:在土路上骑这么快干什么,还想跟马比快,我看你是跟阎王老爷比快!

类似的教训,丁程鑫一周内已听了好多次。他想,莫非他与马嘉祺八字犯冲,见一次就得惨烈地摔一次。

片区内所有的人马都聚集于此,老少皆有活动。不少人类也参与其中。年轻的人马们光膀赤膊,身上画着鲜艳的战漆,准备在拿手项目的比赛中出场。在赛事中位列前茅的人马,不仅能得到荣誉和奖赏,还铁定能虏获心上人的芳心。

马嘉祺身上的油彩是早晨出门前,丁程鑫帮他涂上去的。

丁程鑫边涂边感叹:“你也太瘦了。感觉风一吹你就没了。”

他伸手推了推马嘉祺的小身板,结果没推动(毕竟马嘉祺长了四条腿),反而还一时不备,被还手的马嘉祺一下子撂倒在床上。

丁程鑫又惊又怒地瞪马嘉祺,大张开嘴还没来得及怒吼,马嘉祺就撒开蹄子跑了。

“回来!”丁程鑫喊道,“我还没画完呢!”

最后一笔,他在人身与马腿交接的耻骨处上方画了一颗五角星。他说:“好运的星星。有了这颗星,你的箭就射得又远又准。”

天公作美,天气晴好,夏至日前后的太阳高悬穹顶,把光洒在近处绿油油的草场和远处白花花的山顶。风吹过来,使人闻到日晒后的泥土和宴席上的佳肴。

预选赛是小组赛。平坦的草地上,一排人马站在一排固定靶前,依次射出三箭。总成绩排名靠前的人马能得到晋升决赛的机会。

丁程鑫这几天都跟马嘉祺一起泡在训练靶场。他对马嘉祺的实力很有信心。

人专心致志时,会散发出不寻常的魅力,马嘉祺尤其如是。他在丁程鑫面前总是被逗笑,眼睛乐成一条线,嘴角露出一对俏皮的虎牙。而当他严肃起来时,却格外剑眉星目,周身一下子凛冽起来。

木弓细长,马嘉祺的身形也修长,他持弓而立时,仿佛一道苍劲有力的墨。一排人马中,马嘉祺本是年纪最小又体格最瘦的那一个,但却又那么突出,使丁程鑫一眼便聚焦于他。

马嘉祺闭上眼睛,低头呼了口气。丁程鑫在远处,明明看不真切,却很笃定这就是马嘉祺正在做的事。记忆中,马嘉祺紧张时一向如此。

把气呼出来后,马嘉祺便屏息举弓。他拉弓的姿势自然又优美,眼睛里却现出尖锐的锋芒。放弦的那一刻,眼里的锋芒仿佛也一并射了出去。

三箭状态如一,马嘉祺得到了决赛的通行卡。他兴奋地跑到丁程鑫身边,说:“诶你的星星说不定还挺灵的。我今天状态特别好。”

丁程鑫说:“什么叫说不定有?跟你讲了,灵得很。”

“丁大仙,决赛你也继续保佑我吧。”

丁程鑫笑嘻嘻地说:“本来就是来给你当拉拉队的嘛。”

他从马嘉祺箭筒里抽出一支箭,然后以唇点箭尖,来了个响亮的吻。

“好啦,我把你的箭全都附魔了。”

马嘉祺睁大眼睛,把箭抓回来,说:“我得去那边候场了。”然后撒开马蹄匆匆逃开了。


越野射箭的场地已经铺设妥当。坎坷不平的地势上,迎风招展的彩旗围起一段环形跑道,跑道一边陆续设置了远近高矮各不同的箭靶。选手需在绕圈疾驰的同时,依次射中箭靶。靶上的环数和跑到终点所用的时间都是计分项。

马嘉祺上场时,他的人马朋友们都在为他呐喊助威。丁程鑫也想吼两嗓,却因为莫名的紧张,什么也没吼出来,光顾着凝视在起跑线前深呼吸的马嘉祺。

鼓声一响,马嘉祺小步起跑,在维持上身稳定的同时,飞驰过一面面彩旗。草原上的风给每一位射手的技术都带来挑战,但在箭无虚发的马嘉祺这儿,却仿佛仅是为他挥舞彩旗。这一笔神采飞扬的朱墨,同风一道掠过绿场。所谓足不践土,英姿飒爽,丁程鑫终于明白爷爷说的是如何一回事。

拉弓,瞄准,放箭,从左手取箭,每一箭的衔接如行云流水,毫无犹豫。赛道中途,是一个挂在五米高杆上的靶。这是最容易射脱的一个靶。马嘉祺挽弓倾腰,咬牙锁眉,一股狠劲冲头,仿佛要射下太阳。丁程鑫从未在马嘉祺脸上见过这样的表情。

向天的一箭,正中靶心。

人群欢呼起来。在马嘉祺抵达终点、刷新了最高成绩后,掌声更是热烈。尽管马嘉祺只是暂列第一,但初次参赛的小将就有如此佳绩,实在振奋人心。

丁程鑫激动地掌心都拍红了。若非脚伤,他一定立马冲上去抱住马嘉祺庆祝。

喝彩声中,不少熟人都在呼喊马嘉祺的名字。丁程鑫也扬声喊了一句:“小火柴!”

几十米开外,马嘉祺立刻向丁程鑫看过来。丁程鑫朝他比了个大大的拇指。阳光之下,马嘉祺身上的油彩格外鲜艳,他笑着点头,向丁程鑫举了举弓。

丁程鑫的心脏停了一下。接着,又以比马蹄声还要激烈的速度跳动起来。





丁程鑫说马嘉祺适合做演员,只是一时兴起,无心之言。不曾想马嘉祺真的出道当了演员。

马嘉祺的第一个角色,是古装正剧里的少年人马将军。虽戏份是次要,但也足够亮眼。电视剧制作精良,成为当季热门作,给马嘉祺的演艺生涯开了个好头。

丁妈妈是该剧的忠实粉丝,每周末都要守在客厅电视前看个通宵。有一次,丁程鑫走进客厅,恰巧遇见电视里正放着马嘉祺的镜头。

丁妈妈激动的说:“快看,是嘉祺!”

屏幕内的马嘉祺身着戎装,立于乱兵阵中,举弓将对方的将领射下了马。镜头给了他的脸一个特写,然后从侧面拍了他拉弓的身姿。

丁妈妈惊呼:“唉哟,多帅呀!”

丁程鑫说:“不错,是挺帅的。”然后没再多看,就回房间了。

他趴在床上,一会儿想起射箭比赛那一日的马嘉祺,一会儿又想起电视里扮成武将模样的马嘉祺。明明这造型跟他当初在商场里想象的几乎一模一样,他却没觉得很惊喜。他想着马嘉祺的事,睡着了。

让马嘉祺露出尖尖角的,是他在第二部作品里扮演的一个小痞子。丁程鑫的天马行空竟一一成为现实。小痞子打耳钉,染头发,混迹街头,颠覆了人们对人马的刻板印象。马嘉祺在剧里的街头时尚,也在年轻人马中刮起新风。马嘉祺常穿的一个品牌,还邀请马嘉祺拍了一组宣传照。这正是当时丁程鑫带马嘉祺光顾的那个牌子。

丁程鑫去逛街时,冷不丁就在常去的店门口看到马嘉祺的大海报。他对着剃了鬓角的马嘉祺愣了一会儿,然后转身走进了隔壁店。


丁程鑫的高中坐落于市郊的湖边,好山好水好寂寞,学生们一个月才回家一次。宿舍里不要说装电视,连手机信号都只有一格半。在这种地方,总不会冷不防地看到马嘉祺的大脸了吧。然而没想到的是,丁程鑫在学校也听到了马嘉祺的名字。一天,放学后他在教室里看闲书,前桌的几个女同学正聚在一起漫谈,聊着聊着,便听一人说:“你们知道马嘉祺吗?”

丁程鑫眼皮一跳,表面上撑着脑袋看书,心已经飞走了。

“我最近挺喜欢他的。他气质好。”

“人马艺人个个都是肌肉款,他这种仙风道骨款的少见。”

“对,油画跟水墨画的区别。”

“我觉得他太也瘦了,不喜欢太瘦弱的。”

确实,跟火柴棍一样。

“他也不瘦弱吧?你看这里写,他是西南地区夏至节的射箭冠军呢。”

他的决胜箭还是被我附魔过的呢。

“那力气应该还是不小的。”

没,他没什么力气。

“诶我想到一个问题,人马的那个在哪里啊?是在人那里还是在马那里?”

……

“哈哈哈不知道。有人知道吗?百度一下。”

丁程鑫掏出耳机,塞上耳洞。他不仅清楚地知道在哪,他小时候还比过大小呢。


一开始,马嘉祺常给丁程鑫发剧组的照片,分享工作趣闻。后来马嘉祺越来越忙,丁程鑫则趁机表示学校信号不好,要聊周末再聊吧。两人的联系就这样变淡了。

以前丁程鑫是以大城市孩子自居的那一个,现今马嘉祺到更大的城市去了。淳朴闭塞的成了丁程鑫,五光十色的成了马嘉祺,他们的生活一百八十度翻转,一个读圣贤书,一个闯浮世绘,都在各自的道路上努力。丁程鑫猜想,马嘉祺大概也没什么好跟自己联系的了。

跟马嘉祺一同远离了丁程鑫的生活的,还有回忆中美好的故乡。丁爷爷老年病症渐增,住进了疗养院,老家的宅子闲置下来,五匹宝贝马也被托付给了信得过的人。爷爷搬走的那个冬天,丁程鑫和家人一起来到乡下,帮忙收拾房子。

丁程鑫在卧室里翻出了好多小时候的东西。他跟马嘉祺一起玩的飞碟,他跟马嘉祺一起打的游戏的卡带,他跟马嘉祺一起在山上捡到的奇形怪状的石头,好像每一件东西,都附有一段与马嘉祺有关的记忆。他还找到了小学时的日记本,其中一天写着:“爷爷说小火柴可以跟我活一样长,所以我们可以一直做好朋友!太好了^◡^”

丁程鑫失笑,想起自己小时候以为马嘉祺的寿命同普通马一样,只有十几二十年,甚至为此消沉了好一阵子。他把这篇日记照了下来,本打算发给马嘉祺,但又觉得实在肉麻,没能按下发送键。

要做一辈子的朋友,寿命不是唯一限制。土地虽永恒存在,人与土的情谊也可能在有生之年逝去。比如说,丁程鑫与这片土地的联系,就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失。爷爷不在了,马儿们不在了,马嘉祺也不在了……他童年中最美好的部分,将逐渐与他告别。

他独自一人到县城喝奶茶,骑自行车回家,到溪边打水漂,在山里散步。冬天远不如夏天有趣。他走在通向溪边的林间小路上,一步一步非常认真。如果他和马嘉祺都不再回来,这条路会渐渐消失在杂草中吗?

寒假后归校,前座的女生们久违地又聚在一起,有说不完的话。丁程鑫预感到什么,提前从书包里抽出耳机。果不其然,一个女生说:“听说马嘉祺要演偶像剧男一”

“他才几岁啊?不是吧?”

“……的幼年时期。”

“人马的偶像剧我还没看过呢。”

“但是女一好像不是人马。”

“哇,那刺激了。”

“听说是个现代版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。”

“那肯定很虐心狗血。为什么电视剧里人和人马的配对总是BE啊。”

丁程鑫戴上耳机,调大了音量。


老师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一个词:“Romance”。

“浪漫。”他说,“什么叫浪漫?”

底下有人说,是恋爱关系。有人说,是亲密的美学。有人说,是陷入爱河的氛围。

老师说:“Romance,在中世纪,这个词形容方言土话,与官话拉丁语相对应。过去,人们只用高雅的拉丁语写作。渐渐的,叙事诗在欧洲再度崛起,吟唱诗人用各地的口语,讲一些世俗的故事。这些故事往往有关冒险,厉害的骑士,美丽的仙女,理想国度……毕竟,黎民百姓就是爱听这种故事嘛。所以,浪漫的最本意,就来源于这些有趣的、世俗的、却又充满理想的冒险与故事。

“那么,为什么后来人们又总是把浪漫与爱情联系在一起呢?因为当时的浪漫故事里,有一个很重要元素就是骑士与贵族女士之间的纯洁爱情。

“上一节课我们讲过,骑士是中世纪产生的一个特殊的人马阶层。他们是向人类君主效忠的人马,遵守骑士道义,为贵族作战。中世纪通俗文学里的骑士们,往往都有一个白月光一样的贵族女主人。他们誓死捍卫女主人,与女主人产生亲密的情谊。这种爱是一种精神上的关爱,一旦越界,就是违反了骑士精神。人与人马,贵族与骑士,跨越种族又跨越阶级,是双重意义上的不可相合。浪漫的第二层意思,就是这种忠贞又忧伤的爱。”

前座的女生在跟同桌讲悄悄话。老师停下解说,板着脸道:“有什么见解,不用偷偷私下讨论,说出来让大家都听听。”

女生倒完全没怕,大方地说:“那看来,人和人马的BE是自古就有的传统。”

全班哄堂大笑。老师不明白BE的意思,学生们向他解释清楚后,他说:“非常对。毕竟人与人马不能产下子嗣,依照古时候的想法,不能生小孩的性关系都是耍流氓。只不过人与人马的恋情因为曾有‘浪漫’这颗朱砂痣作点缀,因此比不上同性恋的罪名严重。但这种关系依然是不正统的,人们在优美描写这种感情的同时,却不会为它安排一个好结局。罗密欧与朱丽叶,大家都看过吧?这就是典型的人与人马相恋导致的悲剧。至于同性恋,更是不值得被提及的丑行。”

丁程鑫趴到桌上,开起了小差。他突然想戴上耳机听歌了。


那天晚上,丁程鑫做了一个梦。他破天荒地梦到自己站在一个露台上,马嘉祺则站在露台下。他们遥相隔望,丁程鑫说,小火柴,你为什么是小火柴呀!马嘉祺说,不对,我已经是长火柴了!

然后马嘉祺仰着头,张开手臂,说,走,我们去看三峡大坝。

丁程鑫双手捂住耳朵,摇摇头。

马嘉祺坚定地伸着手臂,说,然后我们再去喝奶茶,逛街,给你买好多鞋,给我买好多衣服。

丁程鑫放下手,说,好吧。

他爬到栏杆外面,向等待在楼下的人马纵身一跃。奇迹般地,他刚好稳稳当当落在马背上。马嘉祺在月下的果林里奔跑起来,跑了好久好久,哪儿也没到达,只是一味跑着,跑过野果丛生的小溪,跑过野花盛开的山脊。丁程鑫抱着马嘉祺的腰,闻到橙子沐浴露的味道,在梦里,他又一次睡着了。

丁程鑫喜欢做梦,越曲折越离世的梦越好,让他仿佛在夜里过了另一个人生。他不喜欢直接与现实相连,带着强烈隐喻的梦,这样的梦让他觉得很苦恼。

曾经,丁程鑫的梦里都是山林冒险。升上高中后,他的梦却沉重忧郁起来。其实,不光是在梦中,清醒时分,他心中的忧郁也越来越多。他想不明白的事情变多,看不懂自己的时候也变多。有时候,为了一种朦胧的预感,他便能焦虑很久。这就是青春期吗?

丁程鑫抱膝坐在床上,问室友:“青春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?”

室友想了想,突然露出猥琐的笑容,说:“就是看到树洞都发骚呗。”

丁程鑫翻了个白眼,转身裹住被子睡了。

室友的话让丁程鑫做了第二个梦。

他梦到夏至节运动大会那天,马嘉祺向他举弓示意的场景。丁程鑫意识到,那简直宛若参加剑术比赛的骑士向看台上心仪的贵族小姐敬礼。贵族小姐会把手帕系在骑士的头盔后,以示祝福,正如丁程鑫亲吻了马嘉祺的箭。在梦里,丁程鑫不光亲吻了箭尖,还将其含进嘴里舔舐。他抬起头,在烈日之下,把箭往喉咙深处刺去。

这个莫名其妙的梦让丁程鑫一整天都感到喉咙不舒服。


盛夏终于到来。被关在深山老林的学习机器们,犹如脱缰野马。暑假的头一个星期,丁程鑫几乎没有在家吃过晚饭,要不就是逛街,要不就是打球,要不就是参加派对。

一位同学计划在生日派对上向暗恋对象表白,提前叮嘱了所有到场人员。为了这场告白,餐吧内挂满了星星,关灯吹蜡烛的时候,唯独这些小灯泡还亮着,仿佛天花板上真的有一片星空。寿星双手合十,说,人人都说愿望说出口就不灵了,但这个愿望我一定得说出,因为不说就绝对没法实现。他看向喜欢的女生,说,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?

众人齐声起哄,丁程鑫前座的女生激动得要晕厥,一个劲拍打丁程鑫的胳膊,说太浪漫了太浪漫了!致使浪漫这个词都在丁程鑫耳朵里完形崩溃了。

他站在喧闹的人群里,突然开始想,浪漫是什么呢?依照文学老师的说法,那么他在马嘉祺的身上体会到了最完全、最纯粹的罗曼史。

他们一起冒险,一起摘野花,一起计划从小溪走到三峡大坝,这难道不是最正统的浪漫诗吗?

丁程鑫对父母说:“我想回爷爷家一趟。”

父母很诧异。冬天的时候,大家是抱着短时间内不会再回来的心情收拾房子的。

马爸爸马妈妈看到丁程鑫来了,非常开心。他们也以为丁家不会再回来了。同时,马妈妈还一脸遗憾地说:“唉,你怎么不早点来,或者嘉祺怎么不晚点走呢?”

丁程鑫一惊:“马嘉祺回来过吗?”

“是呀,前天刚走。”

丁程鑫发现,没有马嘉祺的夏天,也不比冬天有趣多少。尽管如此,他还是每天早出晚归,到林子里捉虫子砍野菜,还把马厩里的水管修好了。妈妈说,这马厩都已经荒废了,水管修好又有什么用?丁程鑫说,是没什么用,但坏了就修一修呗。他托送奶小哥从城里买齐了五金件,像模像样地当起水管工。

他上一次用马厩的龙头,还是小时候给马嘉祺洗澡的时候。为此他还专门让爷爷买了一个人马用的淋浴头。

装好新龙头后,他把旧淋浴装了上去。水管哀鸣几声,时隔一年吐出水流。水雾间奇迹般地出现一道彩虹。丁程鑫兴奋地大喊:“啊,是彩虹!”但随即意识到身边并没有人。

他拍了张照片,犹豫要不要发给马嘉祺,最后却只是发了条朋友圈:“看到了彩虹,明天肯定是幸运的一天!”

马嘉祺大概正好在用手机,竟第一个点了赞。丁程鑫不知马嘉祺是否有认出,自己手里拿着的就是当年他的专用淋浴头。

蒙彩虹的庇佑,第二天,丁程鑫便决定背上午餐和零食,往森林走去。他要完成儿时未能完成的壮举,沿着小溪一路走到头。走到三峡大坝当然是不可能的。他只是突然想要看看,这如同他血管的一部分的溪流,究竟流向何处。

溪流经过平坦的林地,又九曲蜿蜒过无人的谷地。午餐时间,丁程鑫在空旷的山谷里寻了块石头坐下。水声潺潺,除此之外一切都寂静。他用手机录下了这个声音。山谷里没有信号,连朋友圈丁程鑫也没办法发,只好自己听了一遍又一遍。

溪水时宽时窄,每当丁程鑫以为它将要汇入河里,它却又变得气若游丝,仿佛要把丁程鑫引到天涯海角。走到后来,丁程鑫的脚都磨得红透了,还在坎坷的浅滩石间崴了几次。

溪水插入一线天的峡谷后,路更加难走。丁程鑫不堪湿哒哒的鞋袜,赤脚跋涉于水里,结果脚上被划了一道口,只好又把鞋好好穿上。峡谷里光线阴暗,他想起中考前反复背诵的桃花源记,“初极狭,才通人。复行数十步,豁然开朗。”那豁然开朗的另一头,是江河,是湖泊,是美丽仙女,还是蛮横恶龙呢?

他终于从峡谷走出来,来到一片荒草地。四周还零星散着一些建筑垃圾。此时,天色式微,草地对面的小城,已经开始亮起灯火。

丁程鑫跟着溪流的末尾,来到穿城河边。他心中非常感动,仿佛把他带到这的不是溪流而是命运。两片熟悉的水域相连,他未尽的冒险也有了答案。回到乡下后,闲逛了这么多天,他一直在想,他是想回来寻找浪漫,还是来完成浪漫的呢?不过,站在河水前、起了水泡的脚隐隐作痛的这一刻,他既找回又补完了,所以这个问题也变得不重要了。就算他从此再也没回过老家,再也没见过马嘉祺,也令人释然。一段罗曼史已经被完成了。


他在城里吃了晚饭。脚痛得厉害。失去了目的地,身体便一步也走不动了。他要了瓶唯怡,坐在店里看窗外的行人。而外出采购的马妈妈恰巧从窗前经过。

马妈妈把丁程鑫捎回了城外草场,还邀请丁程鑫到她家里喝松茸汤:“是今早刚送来的新鲜松茸,你一定得来喝一点。”

丁程鑫已经很久没有进过马家的房子。人马的家里一切家具都很高,而且找不到几把椅子。这寥寥无几的几把椅子里,有一个丁程鑫的专属木椅。这是小五的寒假,丁程鑫天天来马嘉祺家打电动而留下的。

父母哥哥齐聚一堂,马嘉祺是唯一缺席的人。丁程鑫问:“您想不想他呀?”

马妈妈笑了笑说:“还行吧。他天天都在给我们发照片,看了什么吃了什么,都要告诉我们。”

丁程鑫对马嘉祺哥哥说:“那岂不是可以把这些照片卖给你学校里的粉丝?”

哥哥耸耸肩:“他还不至于那么有名呢。十八线一个,继续努力才行!”

丁程鑫笑得前仰后合。一转眼,却看到窗台上摆着的一个熟悉的玻璃瓶。瓶子里还插着新鲜的花。

马妈妈说:“嘉祺不知道哪来的馊主意,要用奶瓶来当花瓶,而且还特别喜欢这个瓶子,每隔几天就要采新的花插上。”

丁程鑫怔怔地看着瓶子,半晌才回过头来笑着说:“我觉得挺好看的。”


回校后便是高二生了。丁程鑫选择了理科班,一下子身边充满了陌生的同学。那个在餐吧策划了浪漫告白的同学成为了丁程鑫的同桌。每天中午,女生都会出现在后门门口,等丁程鑫的同桌一起吃午餐。这纯情一幕引来不少揶揄和羡慕。

每次丁程鑫对着同桌挤眉弄眼的时候,同桌都语重心长、故作老成地拍拍丁程鑫的肩膀,说:“你还小,还不懂。但每个人,都应该遇到一个在教室门口等你的人。”

吃完午饭,这对情侣会回到教室一起学习。虽说的确是认真严肃的学习,但甜蜜的气氛会从笔尖溢出来。丁程鑫不愿打扰,因此饭后总是会跟三两个朋友到学校背后的湖边去。

随着冬天来临,湖边的鸟益发寡言,树木也变得光秃秃的。十二月伊始,竟然下起了小雪。老师说,他已经十几年没看到这里下雪了。

丁程鑫拍了小雪落进湖里的照片,发到朋友圈。马嘉祺又是恰巧在用手机,成为第二个点赞的人。

飘雪的第三日,山水已完全被银白覆盖。丁程鑫从宿舍走到教学楼,踩出一连串小脚丫。上学路上纷乱的脚步不久便被新的雪覆盖。午休的时候,丁程鑫再向窗外看去,干干净净一片洁白的中庭里,只留下了一串脚印。这应该是新鲜印上去的,像是雪地上开出一朵朵梅花。

教室门外,突然传来一阵喧哗。有人在门口喊道:“丁儿,有人找你!”

丁程鑫回过头去,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修长的身影。

即使马嘉祺还没有出名到人尽皆知的地步,一头突然出现在班级门口的人马也同样有冲击力。这里的许多人甚至从未曾如此近距离地见过人马。史书记载龙骧将军震慑全殿,马嘉祺可能还做不到,但震慑一个班四十几人,还是绰绰有余。

他来做什么?丁程鑫脑袋一片空白,穿越无数双眼睛的注视,跑出教室。马嘉祺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和呢子外套,即使以人类的标准,也非常时髦。高领之上,他的面部线条越发干净凛冽,像是沾了雪的枝条。站在此处的他比屏幕上的他要平凡一些,却比他诠释的任何一个不凡角色都温柔、散发力量。

两年不见,马嘉祺又长高了,现在的丁程鑫只到马嘉祺的胸脯。

丁程鑫仰头望着他,说:“你怎么来了?”

马嘉祺搓了搓手说:“这儿好冷。北京在下雪,没想到这里也下得这么大。”

丁程鑫脑子还迷糊着,说:“那我从抽屉里给你拿条围巾。”

他刚欲离开,被马嘉祺制止了。

“今天我生日。”

“啊!”丁程鑫不是不记得马嘉祺的生日,而是下意识没再去想马嘉祺的事。

“生日快乐啊,”他有些尴尬起来,“但我没礼物给你……你生日当天跑来这里干嘛?”

谁知马嘉祺反而说,我有一样东西送你。带我到空旷一点的地方去吧。

这时丁程鑫才注意到,一旁地上有一个巨大的布袋子。由丁程鑫引路,他们走进树林。马嘉祺从布袋里掏出一副载了刺绣与流苏的漂亮马鞍,交到丁程鑫手上。

“我答应十六岁要载你的。我今天十六岁了。”马嘉祺紧绷着嘴,有点不好意思地说。

丁程鑫呆呆的捧着马鞍,他的内心活动绝不那么呆板,只是看着马嘉祺羞涩微笑的脸,什么也没说出来。直到一片雪花落进他眼睛,他才突然清醒,道:“你可能是世界上第一匹主动送人鞍具的马。”

马嘉祺无奈地笑着,露出求饶的表情:“答应要让你骑的,你就别挖苦我了。”

他们什么叙旧的话客套的话都还没说,就莫名开始了一场野外骑行。明明马嘉祺的步子缓慢又稳妥,丁程鑫却有一种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刺激感。

马蹄踩在雪上,发出令人安定的沙沙声。他们绕湖而行,湖面灰蒙蒙的,倒映出飘雪的天空。

丁程鑫拿不准他该不该抱住马嘉祺的腰,因此只是用手虚虚地扶在腰上,保持平衡。小时候歪歪扭扭背着他的马背,如今正毫不费力地载他温柔前进,穿过白色的树林。

他对马嘉祺说:“诶,你知道老家树林里那条小溪通向哪里吗?”

“通向哪儿?”

“其实就通向隔壁县城的那条河啊。汇入点就在商场附近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
“我沿着小溪走了一趟。”

“你……你好拼。”

“说不定,那条河又通向这个湖呢。”

“你要走走看吗?”

“哈哈哈,好啊。你愿意背着我,我们就走走看。”

话音刚落,一阵凉风迎面吹来,让丁程鑫打了个寒颤,抱怨了一句冷。

马嘉祺说:“我也冷,你再抱紧我一点吧。”

于是丁程鑫紧紧保住了马嘉祺的腰,把脸也贴了上去。隔着毛衣,他闻到橙子沐浴露的味道。

马嘉祺问:“要跑快点吗?”

丁程鑫说:“快点,跑快点。”


跟上我胸口跳动的速度吧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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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嘉祺1212生日快乐!

希望他不急不躁、开开心心地长大,想做的都能做,做了的都结善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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